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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招收士官启事

发布时间:2013-05-22浏览量:5309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安排部署,我办公室现为海、陆、空、武警部队代招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士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收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见附表。

   (二)职业技能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政治身体条件: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2cm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报名办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参加网上报名;其他毕业生统一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征兵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未下发的,可携带本人学生证。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见附表。  

   (五)相关政策规定

   1、被批准服现役的招收对象,由兵役机关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2、招收士官的级别确定、军衔授予和晋升,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审批权限下达命令。首次授衔时间统一为当年全军士官选取注册时间。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可以安排退出现役。招收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军官。

3、招收士官批准服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500元/月)。从下达士官命令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以应届大专毕业生为例,入伍初期工资约2500元/月),以后根据服役年限、级别相应递增。此外,招收士官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住房待遇,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等保险待遇,以及伙食费、医疗费等其他待遇。

报名截止后,有关部门将集中组织资格初审、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复审等,并择优选定预招对象,办理入伍手续。8月上旬组织招收对象到部队报到。

                        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