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商业大学2008届毕业生派遣方案校对说明”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毕业生派遣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08届毕业生派遣方案校对确认表” (纸质、电子版)发给你们,请组织毕业生认真核对,并于6月5日(周四)前将方案(纸质、电子版)、各种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几点说明:
1、学生须严格按照“天津商业大学2008届毕业生派遣方案校对说明”核对个人就业信息。所有修改之处须有相应支撑材料。
“生源地”更改需提供父母户籍页复印件;
“毕业去向”修改需提供就业协议书、隐性就业登记表等材料;
“签约”提供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单位接收函;
“考研”提供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A4纸);
“打工”提供“天津商业大学2008年毕业生实习与就业状况证明”(附件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回原籍” 提供“天津商业大学2008年毕业生隐性就业登记表”(附件一)。
2、所有支撑材料右上角标注学生“协议号”和“学号”,并按派遣方案顺序排序。
3、校对期间,学生就业信息调整由各学院负责,并相应修改电子版。
4、校对期间,学生无需登陆就业管理系统更改就业状态,具体上网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附:天津商业大学2008年毕业生派遣方案校对说明
就业指导中心
2008年5月29日
天津商业大学2008届毕业生派遣方案校对说明
(每班1份)
一、要求
1.须认真逐项校对,确保字迹清晰工整;如有更改之处,直接在表中修改。
2.确认无误,由本人签字,无特殊原因不许代签;他人代为校对者,署代签者姓名。
二、说明
1. 签约:已交回就业协议书者,按协议内容派遣,档案随转。
①接收单位能够解决户口或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者,直接派遣。
②单位无法解决户口且未办理人事代理者,报到证派至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 “灵活就业(打工/实习单位等)”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
2. 考研:已录取为研究生者,户档按录取学校要求转递。提交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
3. 出国:“灵活就业”栏填写国家名称,提交入学通知书、签证办理证明复印件等。
4. 打工、待就业: “灵活就业”栏填写打工、意向就业单位全称,并提供“天津商业大学2008年毕业生实习与就业状况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5. 回原籍:毕业派遣时,如未签订正式协议,学校将根据学生生源地将报到证、毕业生档案等材料派遣回当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参照“2008届毕业生暂未落实单位派遣方案一览表”。提交“天津商业大学2008年毕业生‘隐性就业’登记表”。
6. 定向生:按合同就业,已办理脱培手续或定向单位不存在的,按实际情况酌定。
7. 人事代理:已办理者,其单位名称、档案、户口迁入地按就业协议书录入(学生务必保管好人事代理单位名片,毕业离校时提交报到证、户口页、毕业证复印件等)。
8. 已在北京、上海、深圳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未提供户口指标,报到证、户口派回生源地人事局,待提供指标后,予以改派;如在8月1日前能确保提供户口指标,须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予以说明,学校酌情暂缓派遣。
三、根据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我校就业工作安排,6月6日后一般不再受理学生个人就业事宜。就业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另行通知时间集中更改。
附件: 2008届毕业生暂未落实单位派遣方案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就业指导中心
2008年5月29日
办理人事代理同学户籍、党组织关系迁往地址
落户地址:
已办理人事代理的同学,中天人力按协议书上落户详细地址填写;其他人才机构填写名片上人才机构名称或者详细地址。
党组织关系转移地址:
人才名称 题 头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
天津市国合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委
天津市外经人才开发公司 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委
天津立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立达集团党委
天津市经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市直机关党委
“接收单位”写:各人才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