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毕业学生办理报到证改派、户口迁移、档案转出的流程说明
一、 户口、档案托管在人才,现落实单位或申请回原籍(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后):
1、 与托管人才联络,取回原报到证,开具退函(解除关系证明);
2、 持原报到证、退函、(新签订单位接受函或劳动合同)赴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3楼,电话:23018721)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3、 持改派报到证原件回原籍或现接收单位(天津市外)派出所开具户口准迁证;
4、 持改派后报到证、户口准迁证、档案商调函回托管人才办理户口迁出及档案转出手续。
注:
①毕业当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办理以上第2步时还须到学校开具介绍信。
②申请回原籍的在办理以上第2步时不需要新单位接收材料。
二、 申请变更就业单位:
1、 持原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同意解聘证明、新单位录用证明;毕业当年12月31日之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介绍信,办理报到证手续;12月31日之后直接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2、 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到原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到新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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