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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协议书签订及递交流程)
就业指导中心置顶  2008-2-25 17:13 查阅 1686 次 
 

就业协议签订及递交流程:
1. 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到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2. 与用人单位签约→3. 登陆毕业生管理系统,填写就业状态、签约单位、档案转递地址等相关信息→4. 交协议书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完成初审→交协议书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完成终审→5. 按学校要求时间,登陆就业管理系统,复核个人就业信息并在校对表上签字→6. 6月底离校前,到所在学院领取报到证等相关派遣资料。

填写就业状态流程图:


就业状态分为:已签约、考研、回原籍、打工、出国等,每一位毕业生务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所填信息将作为毕业时档案、户口专递依据,不填、填错者,责任自负。

毕业生所持学校下发的就业协议书,不得转让他人(因每套协议书均编了号码,每个毕业生对应一个号码),若录取研究生或出国应退还给学校。凡转让他人使用的,转让者承担主要责任。

违约手续办理:
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如无特殊情况,学校不予调解。
就业指导中心于每年六月向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当年就业手续齐全的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在就业方案上报前,毕业生如有极特殊情况要办理违约手续,则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持用人单位同意违约的证明(退函)和新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接收函)→由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并盖章→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违约手续并换发新的协议书。
改派办理:
已派遣的毕业生同单位解除协议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程序如下:
持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手续、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退函、原就业报到证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到学校开具介绍信,并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后,不需回学校开具介绍信,直接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报到证改签后再到原单位或相应人才机构办理人事关系转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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