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天津商业大学2008届毕业生户口与档案的相关规定
一、户 口
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户口的性质正在发生改变,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逐步淡化或转化。但是户籍制度在相当时期内不会取消,并在很多方面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毕业生若未将户口迁移到就业单位或单位所在地,某些合法权益不能完全保障,如: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及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等。
1.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范围
⑴ 入学时未将户口迁移到学校者,不在迁移范围。
⑵ 考取研究生者,根据录取学校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⑶ 已落实就业单位者,严格按照就业协议书中的迁移地址办理。
⑷ 未落实就业单位者,按照报到证的报到地址办理。即迁至:各省(区)、市级或地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详细地址向所在学院查询),或迁回入学前家庭所在地。
⑸ 非津生源毕业生(含专升本)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和在津临时性工作或打工者,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相关证明,可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天津市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并执行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服务费用标准。
2.户口的性质
毕业生在毕业派遣时将户口迁移至就业单位或通过人才机构代办落户的,均属永久性天津市居民户口。
3.什么是集体户口
户口由就业单位或人才机构集中管理的,属集体户口。如:某毕业生为山西省生源,毕业时在天津市就业,有两种情况,一是所在单位存在集体户口,直接由单位办理落户手续。二是单位无集体户口,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代办落户并管理。这样即属于集体户口,个人有住房或有家庭户口可随时变迁。
4.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6月中旬,学校保卫处户籍科按照“毕业生就业方案”,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离校时由个人携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页,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单位或人才机构,由单位或人才机构凭报到证等材料办理落户手续。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相关辅助服务。
5.毕业时户口可否迁至天津市的亲戚家?应具备的条件
⑴ 可以。
⑵ 应具备:①已签定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④须征得亲戚所属派出所同意,并需亲戚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
另外,非天津市内六区的毕业生(含专升本)落实单位后,要将户口迁入市内六区亲戚家的,需要到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开具准迁证,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6.对有条件就业而暂不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如何处理
根据津政发办[2002>66号文件精神,凡是有条件就业,而“暂不就业的毕业生,户口不得在学校空挂,应将其户口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随转,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7.目前我国哪几个地区需要入户指标
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需有入户指标。
毕业生必须符合三市规定的条件才能获得入户指标,未获得入户指标者,学校不能派遣,按照第一条第四款处理。
8.户口迁移证遗失怎么办
毕业生若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到遗失地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遗失声明,然后,持报纸和登报手续及公安部门的证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证明,再到保卫处户籍科重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由于补办户口迁移证较难,因此,毕业生须妥善保管。
二、档 案
1.毕业生档案的主要材料
⑴ 高中阶段有关资料。如高中学生登记表、德育考核表、高考报考登记表、体检表等;
⑵ 《天津商业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⑶ 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思想汇报;
⑷ 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奖惩材料;
⑸ 大学学习成绩单;
⑹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色联);
⑺ 毕业体检表;
⑻ 委培生、定向生合同书。
⑼ 其他
2.学校何时转递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离校后,各学院须由专人整理档案,填写机要文件交寄单或特快专递单,统一协调学校转递事宜,时间为7月中旬。
3.档案转递去向范围
⑴ 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严格按照就业协议书中所填写的地址转递。
⑵ 非天津市内六区生源未落实工作单位,有条件就业,而暂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不得保存在学校和托管在天津市各档案管理机构,一律转交入学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省级或地级)主管部门,详细地址从所在学院查询,毕业生应牢记所在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或主管人员电话。
⑶ 天津市内六区生源未落实工作单位、临时工作或打工以及有条件就业而暂不就业的毕业生,转递至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⑷ 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档案按照录取学校规定转递。
⑸ 毕业生有特殊情况,须将档案继续保留在所在学院的,双方必须签订相关协议,责任明确。学院需为学生办理个人保险手续等。
4.毕业生离校时可否自带档案
一般不能。如用人单位出具调档函委托学生本人自带,由所在学院认定,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自带。如用人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学校提取,应协调办理。
5.毕业生应跟踪自己的档案
毕业生报到后,应及时主动地向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了解个人档案情况。若未收到,毕业生、用人单位可向所在学院查询。毕业生应牢记所在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或主管人员电话。
6.毕业生申请档案托管所需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推荐表(原件)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照片(两张一寸)、血型、身高;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服务费。
7.毕业生档案托管后,人才管理机构应提供的服务
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安全管理档案;推荐就业;连续计算工龄,办理晋升工资,转正定级;出具证明材料;办理出国(境)政审、边防证;代办社会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8.按照档案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下单位无保管毕业生档案的权限。
9.毕业生档案不能漏装或错装以及不加盖公章。若出现类似问题,追求当事人相关责任。
就业指导中心
200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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